索 引 號: | 012989098/2025-01254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建鄴區國資辦 | 生成日期: | 2025-01-07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南京市建鄴區水西門大街99號一層出租第1次公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招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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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鄴區水西門大街99號一層出租第1次公告
1. 項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建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
1.2 標的名稱: 南京市建鄴區水西門大街99號一層 | |
1.3 掛牌起止日期: | 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0日 |
1.4 接受報名時間: 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出租;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由出租方采取綜合評議方式確定承租方(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 |
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建鄴區水西門大街99號一層(北側)門面 | |
2.2 有無房產證: 無 | |
2.3 建筑面積(㎡): 97.73(以實際可租賃面積為準) | |
2.4 建筑年代: 2003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業 | |
2.6 附屬設施: 水電齊全,無燃氣 | |
2.7 招租業態: 商業(餐飲) | |
2.8 其他說明: | |
(1)樓層:1 (2)裝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賃狀態:原合同到期日為2024年12月31日,房產移交由出租方負責。 | |
3. 出租價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價格(萬元/年): 28.0000 | |
3.2 租期(月): 36個月 (3個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賃押金(萬元):首年3個月租金 | |
4. 對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企業成立時間不得低于3年(截至公告發布之日,以營業執照記載為準)。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項目后須自營,業態僅限餐飲。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信用中國”平臺無不良記錄。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不得轉租,須守法經營,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法令的經營業態禁止進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業務,不得出現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5.意向承租方登記時須提供經簽字蓋章的《承諾函》(詳見附件1)。 6.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登記時須提供原租賃合同)。 7.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長方式:無遞增。 (2)本次出租標的為整體出租,不拆零。 (3)承租方須在確定承租資格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逾期不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出租方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并沒收交易保證金。 (4)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內需自行進行現場勘查和充分了解物業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位置、大小、物業條件、證照辦理情況、裝修改造所需必要條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裝修改造的經營風險,并自行就該物業情況與辦理證照、消防等相關行政審批部門進行溝通了解,對經營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確認并知悉房屋現狀,接受以房屋現狀交付,未進行實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視為對出租標的的現狀確認,責任自負。 (5)本標的承租期間的房屋裝修、改造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后出租方不予補償。 (6)租金不含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公共能耗費、停車費等其他費用,意向承租方應充分考慮物業情況及后續改造、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燃氣費、排污費等均由承租方自理。 (7)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接受出租方及房源所在區域在管物業公司管理。接受物業繳費標準,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按期簽訂物業合同。 | |
6. 其他說明 | |
1.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其他未盡事宜詳見《租賃合同》(詳見附件2)。此招租文件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 2.意向承租方為法人的,登記時需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的,登記時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承諾函(詳見附件)。 5.登記時需繳納交易保證金:14萬元。 6.意向承租方如被確定為承租方,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轉抵租賃保證金或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須另行補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確定為承租方,自確定承租方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金。 7.本房屋交付條件為現狀交付,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現有設施設備完好性。 8.承租方充分考慮其對于該房屋的裝修等投入與租賃期限無關聯,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償。租賃期滿后,承租方需無條件將房屋內歸屬于承租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并恢復該房屋至原狀(或恢復至出租方同意接受的狀態),并將房屋交還給出租方。 | |
7. 出租方聯系方式 | |
聯系單位:南京建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
聯系人:呂林 | |
聯系電話: 025-84788728 | |
聯系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文體路56號十樓 | |
8. 接受投訴的單位和聯系電話 | |
聯系單位:南京建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聯系人:宣葉 | |
聯系電話:025-87785636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