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
          索 引 號:    012989098/2024-36914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組配分類:    招生招考 體裁分類:    公告
          發布機構:    建鄴區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5-21
          生效日期:     廢止日期:    
          信息名稱:    2024年南京市建鄴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文  號:     關 鍵 詞:    ? ?;入學;招生;義務教育;教育局;戶籍;學校;監護人;報名;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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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南京市建鄴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 為做好2024年全區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為,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有關要求以及《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24〕6號)要求,免試就近入學、規范有序入學、陽光監督入學,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更好地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落實法定責任。切實保障每個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接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障兒童隨班就讀,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建立“一對一”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并全力做好勸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違反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2.嚴格規范管理。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無計劃、超計劃、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以高額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招生結束后,學校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各校要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及時將學生信息錄入到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強化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各校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

          3.合理統籌安排。區教育局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蘇政辦發〔2015〕45號),核定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布局及當年適齡兒童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兼顧施教區劃分的延續性,合理確定公辦小學的施教區和招生規模,學校招生規模和施教區生源數量基本相當。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民辦學校屬地化管理,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綜合生源情況、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和下達年度招生計劃,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核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嚴格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政策,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學校不得超出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報名。

          4.推進均衡發展。區教育局圍繞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通過改善辦學條件、均衡資源配置、加強師資流動、集團化辦學、校際結對托管等途徑,促進轄區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所有小學嚴格落實均衡編班、均衡安排師資規定。各校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設置入學適應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三、招生辦法

          ??(一)報名條件

          新生入學年齡應滿六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歲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區教育局核準。殘障兒童入學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

          (二)公辦學校招生

          依法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學位,確保2024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關文件要求。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常住戶籍,其戶籍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不動產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且實際居住不少于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區小學報名入學。除雙胞胎(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多孩外,原則上每套住房六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小學就讀。

          (1)屬下面情況之一、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適齡兒童,也可以在施教區小學報名入學:

          ①適齡兒童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外地戶籍、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并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適齡兒童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2)材料審定過程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①適齡兒童家庭拆遷尚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拆遷證明,由適齡兒童全家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拆遷后重新購房、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購房證明,由新購房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址、不動產權證不一致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由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③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后,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過期報名的,由戶籍所對應的學校登記情況并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④材料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入學,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原則上須在入學前一年的5月31日前辦好二手房的不動產權證及戶籍遷入手續,并實際居住。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特需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普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需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后復學。中、重度殘障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于身體、心理有特殊情況的兒童,其法定監護人有明確告知學校的義務。

          3.隨遷子女入學。根據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要求,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隨遷子女是指處于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寧暫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小學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建鄴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區教育局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后,于7月1日至7日安排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網上報名登記,8月10日前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就讀。已統籌安排的隨遷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再保留學位。若隨遷子女在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有權拒收該生入學。

          4.政策照顧對象入學。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以及從事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其他符合現行優待政策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建鄴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等子女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政策照顧對象名單(國家規定不宜公開的除外)應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原則上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有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需求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根據學校招生范圍填報派位志愿,最多可選2所學校報名。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后,學生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被派中),需在統一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到學校現場確認,完成后續相關手續。如果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參加報名未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到施教區學校就讀;參加報名被電腦隨機派中后選擇放棄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各民辦學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按照統一的時間節點向社會公布并規范有序實施。電腦隨機派位由區教育局按照全市統一制定的操作規則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建鄴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宣傳和執行各級政策要求,統一招生步調,規范、平穩、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學工作。各校成立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入學工作方案,認真學習和規范執行招生政策,配合區教育局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各小學要在招生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學校性質、辦學規模、招生計劃及施教區范圍,并在顯著位置張貼入學事項公告,主動接受監督。

          2.優化信息登記。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減輕群眾負擔。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做好學生相關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信息。

          3.實施陽光分班。為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推進教育公平公正,全區所有小學全面實施陽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時間節點,8月10日各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后,各校制定陽光分班的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備案備查。各校應注重因材施教,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求,但不得以分層跑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

          4.落實責任追究。招生入學工作結束后,按照隸屬關系,區教育局組織逐校排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的,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校招生入學工作作為今年督導的重要任務,適時對各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督導:責任督學要將各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范圍,制定計劃對所負責學校進行隨機督查并做好寫實記錄。對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區教育局重點督辦事項,嚴肅查處追責。

          5.營造健康氛圍。各校要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努力爭取家長、學生和社會對政策的了解、理解與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對不實報道信息及時予以澄清。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理性幫助孩子確立成長目標。

          五、本辦法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87778252(工作時間)

          招生舉報電話:87778270(工作時間)

          招生舉報郵箱:2655967804@qq.com

          附件1:2024年建鄴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及招生計劃一覽表

          附件2:2024年建鄴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2024年南京市建鄴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16問:http://www.clipmoo.com/cszwgk/zdgk/202405/t20240520_4669877.html

          南京市建鄴區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